《孩子他妈》
一、我的童年
做人的投胎很要紧,“孩子他妈”我出生在充满不幸的家庭。受祖辈信仰天主教的影响,父亲秉承教义,为人忠诚而老实。上个世纪新中国建立前期,为稳固政权,我们的国家对容易接受外国势力影响的天主教加强了监控。一九五五年前后的一天,椒江天主教堂“犯事”了。抽干了水井里的水,据称是为了查找无线发报机。神父拘留起来了,要搜集他虐待堂内孤儿的证据,专政部门找我父了解。常言道:祸从口出。一位最基层的天主教信徒,在调查人员问到:神父有否吃孤儿的肉一事时,因说了一句:没有这种事,神父待孤儿们很好,就以包庇反革命罪论处,招来了五年的劳役之灾。二十个月后,经调查核实,获无罪释放。领取“无罪释放证”的他,从大北方回到原藉报到,政府的官员非但不予政策落实,还将我父向当地政府提交“无罪释放证”这一例行手续,说成:“妄图倒算”,并当面将该证扯得粉碎。由于遭受到一系列不该有的打击,思想上形成了长期负担,加经济上无稳固收入,缺少诊疗条件,没过上几年安稳日子,五十岁那年,他老人家就半瘫在床了,自此失去了劳动能力(关于我与家里人那段时日后的回忆,请留意《上山下乡》篇)。文化革命期间,打倒反革命罪犯×××的大字报还帖到我们的家们口。早已倒下不能走动的人,还要遭受再次“打倒”。
我有一个姐姐,两个妹妹。从孩提时人家给拍的照片中,你们可以看到:在几间破败的卖米店铺背景前,一群衣衫不整的孩子,凝视着陌生人(可能是对面部队的驻军人员)的镜头,有高兴的,有紧张的。陌生人还给“孩子他妈”我单独照了一张。第三张可是由我姐姐领到照相馆拍的,宽大而整洁的上衣,跟脏旧的裤子,特别是一双赤足,很不相配。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:这次拍照是在无意安排中发生的,衣服不知是借边上谁家孩子的。
父亲抓走了,家中剩下孤儿寡母,靠母亲和姐姐替人洗衣服为生。你们只需看那五人缺一的照片就知,那是为寄给远方牢里亲人拍的。“孩子他妈”当时只有六、七岁,帮不了娘跟姐姐的忙,在家带妹子。小妹有时不懂事,跟在娘后吵着要去南门河,为吓唬她,大姐操起拄衣服的家什,高高的……,看她还跟着不肯后退,干脆扔了过去,小妹吓哭了,姐姐也难过得哭了。没法子,谁叫咱父亲遇事老实巴交,死心死眼地不会讲话。
从父亲的无罪获释,到大姐找到郎君,这一段时间是家中相对安生的时日。我读到小学毕业,因家庭经济原因,本来已升学无望,是姐姐和姐夫出的学费,才使我念完了初中。大妹小学毕业,小妹连小学都未能毕业。不要小看我只有初中毕业,可已是家中的“高材生”了。在八个人的照片中,除了我们一家,还多了我的姐夫和我姐夫的妈妈。在我与妹妹以及与我小学同学所拍的照片中可以看出,脸上已不再象早年那样苦涩,有了些笑容,有时还能笑得象绽放的花朵般。因而,看上去我有点不再象丑小鸭了。
我的童年虽生在红旗下,但仍是个缺少温暖和幸福的童年。在极左思潮影响下的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中,一个平头百姓,在弄权者面前,很可能仅仅因为信仰上的选择,甚至因讲了一句实话,即会招致自己终生的遗憾,连带也给自家带来深重灾难。就因如此,也就是我今天希望和需要呼吁某些人需要意识的:一个人当道时,他手中的权力往往与权力所针对另一方的命运,以及该人家庭的凄楚与否相连。能意识到这点并能善待他人的人,那才是人;反之,则应该称他为深恶痛绝的魔鬼才是。





“孩子他妈”与她的两个妹妹:




“孩子他妈”与她的小学同学:
